2010年第一件有意义的事情, 决定戒酒.
这几年来我一直以一名佛教徒自居. 而事实是我的言行都有很多超出戒律的地方. 比方说, 斋戒其实本应该从午时持续到寅时, 也就是从13点(也有认为是12点的)到5点. 我一般过了午夜就停止斋戒了(恩, 和我同住过的童鞋们尽情bs我吧). 不杀生是基本的五戒之一, 但是死在我手上的鱼虾蟹贝之类不计其数.
佛教, 或者说佛陀学说的本意, 本质之一就是人自身心灵的进步和觉悟. 如果有什么核心精神的话, 那么可以说是众生平等和一心向善. 各种戒律随着信众/僧团人数的增多才逐渐产生. 由于对佛教理论的不同理解和不同的修行方式, 佛教徒在释迦牟尼死后不久即分化成大大小小的部派. 这些部派的戒律显然也是千差万别的. 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被称之为修行的根本戒律.但实际上适用的范围应该限于上部座佛教和大乘佛教. 此外, 时代发展有时也会导致教义解释上的困难. 比如杀生, 是否应该把植物甚至细菌病毒也定义为生灵呢.
回顾2009年的时候, 我很惭愧地发现自己除了必须要做的事情之外, 几乎没做过什么自愿做的事(这个时候恐怕不能把娱乐算在内...). 所以我希望今年能够做一点事情出来, 从戒酒开始. 语法上来说, 戒酒不属于"做"点什么, 而是"不做"什么. 不过既然是开始么, 步子迈得小一点也是可以接受的.
前面说五戒. 虽然不是普适性的道德戒律. 作为一个佛教徒, 不妨来一条条对照着检查下自己. 不偷盗, 不邪淫这两条毫无疑义我可以非常容易做到的. 不杀生, 以现代对生物的定义, 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. 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不伤害对我或他人生命没有威胁的生物, 不吃任何非畜养的动物. 不过, 在德国其实很容易做到经典意义上的"不杀生". 因为买卖"活物"是非法的.... 不妄语在我看来也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. 大乘佛教所说的妄语, 包括了所谓方便妄语, 也就是善意的谎言. 我不认为称赞一位女士漂亮之类的话会有害于社会或个人, 所以我至少目前不打算严格遵守这一条.
不饮酒, 戒律的中文文本是"如諸佛盡壽不飲酒,我某甲亦盡壽不飲酒". 德文的文本就是我blog开头的那一段. 翻译过来就是, 我发誓不享用任何使我精神混乱或失去自我意识的物品. 范围显然更大一点. 原文是不可知的, 因为我不懂梵文/巴利文 >_< 我愿意接受德文版的戒律, 即大麻, LSD之类的也在禁止名单之列(早知今日就今年就该去阿姆斯特丹先high一high). 根据自己的情况放宽些条件. 不能主动饮酒, 无论是在酒吧或餐厅. 聚会/Party, 尽量不喝, 最多到微醺.
立此存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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